8月20日,国家开发银行在上海清算所面向全球投资人成功发行120亿元3年期绿色金融债券,发行利率1.63%,获得了境内外各类投资者的踊跃认购,认购倍数达3.08倍。这是中国首笔基于中欧《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——减缓气候变化》(以下简称《共同分类目录》)标准新发行的绿色政策性金融债券。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,将全部用于节能环保产业、清洁能源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中的重点项目。据测算,相关项目按照绿色金融债券支持比例折算后,预计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69.72万吨、节约标准煤30.89万吨。
国家开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的决策部署,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供支持,丰富金融产品,发挥“债券银行”优势,加强绿色金融债券筹资工作,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力量。截至目前,开发银行已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890亿元,持续提升绿色金融发展质效。
据了解,《共同分类目录》是一份中国与欧盟共同认可、对减缓气候变化有显著贡献的经济活动清单,是中欧双方积极推动全球绿色金融标准逐步趋同、合力探索绿色分类标准互联互通的重要工作成果。本次发行严格按照《共同分类目录》筛选募投项目,并自愿遵照《绿色债券原则》(Green Bond Principles)和《中国绿色债券原则》。与此同时,开发银行也将符合《共同分类目录》标准的550亿元存量绿色金融债券贴标,成为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的贴标《共同分类目录》金融机构。
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提出,深化金融体制改革,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,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、金融、投资、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。日前印发的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提出,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。开发银行资金部副总经理顾仲辉表示,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《意见》的部署要求,强化职能定位,聚焦主责主业,用好债券市场渠道,吸引各类投资人加大绿色金融债券投资力度,推动优质绿色金融债券纳入做市品种,提高绿色金融债券市场流动性,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、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。